为持续深化特殊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末端发力实现终端见效。市局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两个责任”交叉抽查的通知》要求,于7月24-26日,配合抽查组对我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抽查工作。
抽查组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抽查了4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落实情况,包括抽查企业主体责任安全体系是否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制定是否符合企业规模、生产实际控制过程和产品种类风险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岗位职责和责任是否具体明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按管控清单风险点排查并有效运行,是否客观真实填写“三本账”且帐实相符并形成整改闭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是否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落实包保且是否按期实地督查,属地监管部门是否将“两个责任”纳入各类各项监督检查等。
此次交叉抽查是全面检验“两个责任”落实的回头看,是巩固“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学促干”的具体工作举措,进一步促进提升条线监管队伍能力和相互借鉴学习。市局将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未按期落实整改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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