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河豚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知识宣传,强调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整鱼;所有河豚鱼产品必须由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加工、检验合格并包装后方可销售。另一方面,敦促相关经营主体,要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加工、不销售禁止经营的河豚鱼及其制品,如违法加工经营,将受到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
同时,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莫以身试险,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无合法来源、未按要求加工的河豚鱼。若因误食河豚及其制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请立即前往医院救治。如发现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请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TAGS:
食品安全 河豚 水产品 监管 饮食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温州发布无合法来源肉类冻品典型案例
下一篇: 陕西省苹果蠹蛾阻截防控暨果汁加工企业风险管控工作会在三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