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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馆进行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的大厅水缸中发现河鲀(暗纹东方鲀)活鱼21条。经调查,该餐馆自2023年6月营业以来,从江苏泰州购进河鲀活鱼共计67条,品种为暗纹东方鲀,对其中的46条河鲀活鱼进行了加工并销售,违法所得4048元。[详细]
近期广东天气多变,高温多雨,野生蘑菇等生长旺盛,且清明假期将至,踏青祭祀正当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以及食品经营单位提高警惕,不采摘、不销售、不加工、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野生植物、河豚,不食用超保质期的湿米粉和泡发时间长的黑木耳等。[详细]
任何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2011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经营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案件行政处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1〕12号)中明确食品经营单位不得生产加工河鲀鱼。)[详细]
清明节前后雨水较多气候湿热,是河豚鱼产卵且毒性最强的时期,同时正值野生蘑菇生长繁殖旺盛期,易发生因采食有毒野生蘑菇、河豚鱼导致中毒的风险,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为了生命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详细]
河豚鱼学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详细]
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为切实防范河豚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晋江市食安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河豚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详细]
今年以来,广东省仍有家庭因食用河豚鱼或鱼干引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食用河豚鱼有风险,尝鲜需谨慎。[详细]
日前,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所级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创新团队王旭峰发明的“一种富集净化河豚毒素的磁性分散固相萃取方法”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 2022 1 0897712.2。该发明可为河鲀鱼、织纹螺等生物样品中河豚毒素的监测提供技术支持。[详细]
7月7日,在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现场监管下,烟台强岛水产品养殖场的1600尾活河豚陆续被打捞、称重、装筒入筐,然后装入活鱼专用集装箱发往海外。[详细]
河豚又名河鲀,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被捕获后能吸入空气,使胸腹部膨胀如球。河豚鱼虽肉鲜味美,但烟台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您,切勿食用河豚鱼!有剧毒!无解药!可致命![详细]
河鲀,泛指硬骨鱼纲、鲀形目、鲀科各个属的鱼类。河北称“腊头”、山东称“艇巴”、广东称“乖鱼”或“鸡抱”、广西称“龟鱼”等。因其外形似“豚”(古语,小猪的意思),又常在河口活动,故“河豚”之称广为流传。[详细]
虽说民间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但在美味的背后,因加工处理不当,食用河豚鱼后中毒死亡的悲剧屡有发生。[详细]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21年度的统计数据(2021年5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各国输日的淡水鱼类、河豚类、双壳贝类、冷冻鱼类等水产品类中,中国输日数量位列第一,同时基于日本国内新规的生效实施,要求部分输日水产品必须随附合法捕捞证明等文件,本次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一起梳理输日水产品的监管制度。[详细]
为切实防范河豚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详细]
夏季是食用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止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发生,三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违法销售野生河豚鱼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