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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为河豚的查询结果

  • 任何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2011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经营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案件行政处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1〕12号)中明确食品经营单位不得生产加工河鲀鱼。)[详细]

  • 清明节前后雨水较多气候湿热,是河豚鱼产卵且毒性最强的时期,同时正值野生蘑菇生长繁殖旺盛期,易发生因采食有毒野生蘑菇、河豚鱼导致中毒的风险,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为了生命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详细]

  • 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为切实防范河豚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晋江市食安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河豚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详细]

  • 9. 烟台河豚争“鲜”出海-产经企业 2024-04-25

    7月7日,在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现场监管下,烟台强岛水产品养殖场的1600尾活河豚陆续被打捞、称重、装筒入筐,然后装入活鱼专用集装箱发往海外。[详细]

  • 河豚又名河鲀,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被捕获后能吸入空气,使胸腹部膨胀如球。河豚鱼虽肉鲜味美,但烟台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您,切勿食用河豚鱼!有剧毒!无解药!可致命![详细]

  • 11. 农业贸易百问|河鲀贸易知多少?-产经企业 2024-04-25

    河鲀,泛指硬骨鱼纲、鲀形目、鲀科各个属的鱼类。河北称“腊头”、山东称“艇巴”、广东称“乖鱼”或“鸡抱”、广西称“龟鱼”等。因其外形似“豚”(古语,小猪的意思),又常在河口活动,故“河豚”之称广为流传。[详细]

  • 12. 致命!只需0.5毫克-中国食品 2024-04-25

    虽说民间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但在美味的背后,因加工处理不当,食用河豚鱼后中毒死亡的悲剧屡有发生。[详细]

  • 13. 输日水产品监管概述-国际食品 2024-04-25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21年度的统计数据(2021年5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各国输日的淡水鱼类、河豚类、双壳贝类、冷冻鱼类等水产品类中,中国输日数量位列第一,同时基于日本国内新规的生效实施,要求部分输日水产品必须随附合法捕捞证明等文件,本次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一起梳理输日水产品的监管制度。[详细]

  • 为切实防范河豚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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