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严防严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8月17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宜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信息化追溯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安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宜秀区市场监管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翠宏主持会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辖区市场监管所监管干部、农批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并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者如何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解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要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食品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和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对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按规定做好处置。
会议指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是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市场开办方和销售者,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按照时限要求,实现“四化”,做到五个“全覆盖”。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到位,市场开办方要拉高标杆,压实责任,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帮扶,加强执法监督,对农批市场商户开展全覆盖检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还就“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下架“生鲜灯”等工作提出来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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