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为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对食堂环境卫生和虫鼠害防治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餐用具要规范清洗消毒保洁到位。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当前重点工作,逐校加强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是否规范全过程操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来源:食品经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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