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香港食安中心:预先包装蜜枣样本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及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香港食安中心:预先包装蜜枣样本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及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九月二十二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被验出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而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一级蜜枣
 
  品牌:南北行
 
  净重:十六两
 
  此日期前最佳: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经销商:南北行参茸药材有限公司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跟进一宗相关事件时,从尖沙咀一个零售点检取上述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为百万分之二百三十,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一百。而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经销商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742 9811,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TAGS:蜜枣 防腐剂 食品安全 添加剂 食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月饼生产质量安全
下一篇: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海参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