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有效解决农村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近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村食品销售者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人员管理、进货查验、标签标识、食品贮存控制等方面为切入点,将3家农村食品经营店纳入2023年规范化建设试点。
我局根据经营主体情况,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一对一指导,帮助经营主体查问题、找差距、促整改,将作为试点的经营主体打造为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的样板。同时,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对2022年度评选的规范化建设主体进行“回头看”检查,采取动态管理。对农村放心食品经营店的进货查验、制度记录、经营过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食品经营店,取消试点资格。目前,全市已创建“农村食品示范店”13家。
下一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农村食品示范店建设覆盖率,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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