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排查风险隐患,有力化解突出问题,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创新,以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底线,建立健全并常态化执行风险隐患通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形成有效震慑,全面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基本点,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风险因素,如原材料质量、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完善了包保干部督导工作机制,建立起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制度。在包保督导工作中,包保干部将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据此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处置、补齐短板弱项,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治理效能,推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风险隐患通报常态化”为出发点,实现靶向监管提升行政效能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风险隐患通报常态化,定期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建立风险隐患通报常态化机制,一方面有助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据可判,推动更高效地实施靶向监管;另一方面可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可以更好地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向相关县(市、区)下发食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通报函11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4期。
以“强化执法办案”为切入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行政执法是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贯彻落实“全员办案”的工作理念,坚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模式,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重点监管,积极开展食品生产重点领域的全覆盖检查,以“零容忍”的姿态坚决查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下达食品生产领域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查办一般程序案件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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