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4日至8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明月山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等集中销售生鲜农产品的经营场所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前期,该分局执法人员通过上门讲解、网络转发宣传、商超社区集中宣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商户普及宣讲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知识,讲解销售场所照明设施使用规范。并查阅相关台账,确定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生鲜小店等作为专项整治对象,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街道办等部门,多方合力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商超、农贸市场内的肉类、熟食、蔬果等商户为重点,通过边引导边整改的方式开展。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相关经营主体详细讲解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尚未落实相关要求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柔情执法,对不理解的耐心讲解宣传,对不方便更换照明设施的主动帮助更换。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更换灯具的经营主体督促限期依据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使用规范及时予以更换。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次12人次,检查商户20余家。目前明月山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已停止使用“生鲜灯”。下一步,该分局将深入各乡镇等小生产经营店持续推进“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使行动基层化、全覆盖。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消费者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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