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对我国乳业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指导方针。其中特别强调了完善液态奶标准体系,规范复原乳标识以及推动鲜奶消费增长,这标志着我国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正致力于构建更高品质、更透明的乳制品市场环境。
一
完善液态奶标准,打造品质升级新标杆
在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完善液态奶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一环。2023年,我国针对灭菌乳和巴氏杀菌乳的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该修订草案强化了对原料乳质量、加工工艺、微生物控制、营养成分保持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并针对特色奶品种细化了相关指标设定,旨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速行业内部优胜劣汰,推动乳制品行业的高质量转型与升级。例如,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标准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其他等效热处理方式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在提升鲜乳产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而灭菌乳标准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严禁使用复原乳,满足消费者对优质液态奶的需求,有利于我国奶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高温杀菌乳国标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积极推动新型乳制品技术的应用与标准化的决心,填补了传统巴氏杀菌与灭菌乳之间的工艺空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基于此政策指引,我国将进一步强化对液态奶品质的严格把关,确保每一滴牛奶都符合更为严苛的质量与安全要求,这不仅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的体现,更是提升我国乳制品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核心举措。通过对液态奶标准的优化,将引导整个产业链从源头牧场到终端产品的全面质量提升,让消费者能够享用到更营养、更新鲜且放心的高品质牛奶。
二
规范复原乳标识,维护市场透明与消费者权益
规范复原乳标识制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力保障。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以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我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凡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现行的《发酵乳》《调制乳》《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均一致要求:全部用乳粉生产的液态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部分用乳粉生产的液态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复原乳”或“复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鉴于未来可能出台禁止在灭菌乳中使用复原乳的规定,规范复原乳标识工作将直接影响到目前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原料的液态乳制品类别,如发酵乳、调制乳等。
回顾过去,市场上确实存在复原乳标识不清、信息不全甚至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一些企业在标识复原乳使用情况时并未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清晰、醒目的标注,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因此,强化并规范复原乳标识具有重要意义,它能让消费者更深入地了解产品的原料来源和生产工艺特性,从而根据自身口味偏好及营养需求做出明智的选择。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保障公平竞争环境,还能引导消费者更多关注并选购新鲜乳制品,进一步激发鲜奶消费市场的活力与发展潜力。
小结
总的来说,党中央、国务院在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中,通过深化液态奶标准改革和完善,以及规范复原乳标识管理等系列措施,一方面为乳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打造了一个更加健康、安全、透明的乳制品市场。这一系列举措无疑将助力我国乡村产业兴旺,加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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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乳制品 鲜奶 食品安全 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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