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消费者在昆山周市一家火锅店吃饭时,服务员拿来两套用塑料纸包装的收费消毒餐具。当消费者问及是否有免费餐具时,服务员表示可以支付自助调料费5元,去自助调料区自取餐具。
案例分析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接报后,立即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只向消费者提供收费餐具,现场未发现有用以存放免费餐具(包括碗和筷子)的柜子,未发现有告知消费者可以免费提供餐具的相关告示。分局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遇事不慌张 合理来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作为餐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的餐具。而让顾客另外掏钱,才能使用安全放心的卫生餐具,实际上是“霸王条款”,变相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商家,应当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让消费者多一种选择,才能让交易更加公平、诚信。
@广大消费者
出门可自备餐具,干净又卫生;
可与经营者协调解决,指出“拒绝提供免费餐具”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可以向当地消保委组织投诉,寻求消保委出面调解;
消费者也可向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拟稿人:洪姗姗
TAGS:
餐具 火锅店 调料 食品安全 霸王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鹤壁:监管稽查抽检联动铁拳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下一篇: 白薯莨消费提示(2024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