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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05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涵舍友恬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阎村镇涵舍友恬)
 
  当事人食品库房储存食品未隔墙离地、裱花间洗手池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阎村光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老高家铁锅炖)
 
  当事人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凉菜间地漏未封堵,食品原料落地存放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4日

TAGS: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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