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生产企业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4月25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酒类风险防控工作会,市局分管领导、市局相关科室、各区县局食品生产分管领导和食品生产监管股室、全市酒类(白酒、配制酒)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计约70人参加会议。市局四级调研员李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贯彻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食品生产环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就酒类生产常见风险及防控措施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对酒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会议现场还解答了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提出的问题。
会议强调,一是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动态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二是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督查指导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规范生产企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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