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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特种设备法》《计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严重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涉及食品的案例有5个。[详细]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三百四十四分店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罚。[详细]
近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进口水果经营户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内1家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违反防疫规定,未落实经营进口水果“三专”规定、将进口榴莲等进口水果与国产水果混放,同时未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在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提醒警告后,该经营户仍未改正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水果经营户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详细]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详细]
关于咨询“举报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主体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举报人作为被侵害人和当事人是否有权监督执法或一同与市场监管人员指证现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落实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自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开展为期半年的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活动。[详细]
咨询“食品经营者履行了食品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提供检验报告,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无法得知所采购的食品为超期食品,能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有人咨询:《食品安全法》136条是免于行政处罚还是民事惩罚性赔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下企业违反此项规定受到处罚,现予通报。[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及事故的发生。近日,怀远县开展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2022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就涉及《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详细]
2022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了食用农产品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出规定。[详细]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黄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755元。[详细]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某公司经销的两款进口糖果(无糖型)标签未标识糖含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详细]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上海世纪联华超市青浦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据悉,上海世纪联华超市青浦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下称“当事人”)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4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