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专项整治
为全面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全面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您在照明灯具外加套红色塑料袋的行为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请您立刻改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行政处罚。[详细]
按照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省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网络餐饮外卖问题常态化治理,有效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详细]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11月16日-11月30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4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经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提升肥城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近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分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代表参会。[详细]
为进一步净化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综合批发市场、校园周边超市、农资经营集散地、农村电商集散地等重点区域,聚焦食品、药品、农资、儿童玩具、妇女用品、老年用品、服装鞋帽、建筑材料等重点商品,在全省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组织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详细]
邯郸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强化”为措施,深入推进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详细]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为持续以食品安全监管实绩实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12月5日上午,莆田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深化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北岸召开。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惠芳,各县区、管委会食安办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谢少华陪同参加现场观摩。[详细]
为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4日至8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明月山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等集中销售生鲜农产品的经营场所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为严厉打击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违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详细]
根据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切实规范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以下简称“生鲜灯”)使用行为,营造安心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12月7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详细]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署,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管局自8月起,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