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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海南州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扎实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详细]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迅速在全市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今年以来,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一老一小”特殊群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开展具有特殊功能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市特殊食品安全水平。[详细]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上级部署,历下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12月1日起,安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对市场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销售生鲜农产品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对违法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分别责令改正和给予警告处罚。[详细]
为切实加强烧鸡制品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连日来,滑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烧鸡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幼托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今年以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详细]
为规范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近日,峡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为持续规范全市猪肉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12月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12月1日起,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详细]
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为切实规范农贸市场“生鲜灯”使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统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月行动。[详细]
为进一步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阿克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食品生产者发放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告知书,在全市正式启动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集中用餐单位因其供餐范围广,就餐人数多,历来处于社会舆论关注的中心。为切实守护好这一食品安全网关键节点,进一步规范学校(含幼托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