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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24日,南京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暨“两个责任”落实现场会。会议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要求,总结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2023年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组织区局经验交流,实地观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反餐饮浪费情况。[详细]
4月23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来到湖南青松蛋业有限公司,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发展,现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把诊问脉,建言献策。[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青海省小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对海东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红黑榜”制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细]
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巩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加强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问题风险隐患排查,4月26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红主持召开自贡市食品生产环节责任约谈暨风险隐患研判会。[详细]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过程持续合规,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预期效果,完善配套机制制度,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实现良法善治,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起草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详细]
对企业而言,营商环境的“优”,不仅仅是“办事不求人、便捷高效”,利好政策作为发展的风向标,更是最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日前,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关切,率先在全省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详细]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起草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详细]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活动,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本期将带您了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内容。[详细]
受益于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特别是简化行政许可类审批流程,以优化消费营商环境为指导,优化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我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在办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等审批事项业务上进一步得到便利。[详细]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4月27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五一”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详细]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我市及外省(地)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和销售的粽子,共抽检28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详细]
为了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31号)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