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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21大类食品11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18大类食品665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中24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6个大类874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其他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肉制品、饼干、糖果制品、食糖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78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详细]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等6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食糖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22大类食品884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和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中34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93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节专项”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大类食品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5大类食品57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26大类食品8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3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个大类325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8大类食品107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6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糖、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餐饮具共525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514批次,不合格11批次。[详细]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类食品1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