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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湖南娄底市本级实施总局市县专项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有关要求,本局于2023年10月31日对娄底市娄星区宽仁水果商行经销的“牛蛙”等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按照2023年湖南娄底市本级实施总局市县专项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有关要求,本局于2023年11月1日对娄底市娄星区连进蔬菜店经销的“小米椒”等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7-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11月3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前三季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推进通报会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通报2023年前三季度四级食品抽检监测计划推进情况、信息公示情况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食品抽样检验信息数据质量抽查情况,梳理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进度,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雪楠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日对娄底市娄星区彭记鲜厨餐饮店抽检的“鲈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μ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249;单项判定:不合格),和“青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3〕2014号)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投票情况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你点我检”抽检工作。[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1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
近日,由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的皖南七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一体化考核成功开展。[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此次元宵节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相关结果公布如下: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汤圆18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等6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春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了2024年春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主要聚焦节日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的食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征集群众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抽样环节等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详细]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各类食品及原料的安全抽检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节前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2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巴拉圭总审计长办公室(CGR)近日报告称,在对全国约65个城市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约30个城市的学校午餐违规,经济损失预计达数百亿瓜拉尼。[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采取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方式在全国随机抽取样品1500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