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兽药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治理动物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按照《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农办发〔2021〕205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拟开展2022年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2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问题。[详细]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7〕18号)有关要求,全面促进兽药生产、经营监管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制定了2022年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随机抽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详细]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19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真菌毒素污染、滥用兽药的问题。[详细]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蜂产品和糖果制品4大类食品共200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详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丹麦Pharmacosmos A/S公司生产的右旋糖酐铁注射液在我国再注册及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工艺规程,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3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14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14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32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详细]
2022年8月29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2022/05号通告,拟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详细]
2022年8月22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2L01102号公告,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2022年第4号修正案,拟修订氟吡菌酰胺等10种农药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详细]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3家单位共6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详细]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3大类食品共258批次食品,检出1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详细]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3家单位共6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4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详细]
2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4期,根据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网络订餐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专项抽检覆盖粮食加工品、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类食品80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