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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6期通告,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等问题。[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27大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饮料、酒类、蜂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2大类食品9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详细]
2022年8月19日,菲律宾农业和渔业标准局发布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主要内容为制订了64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4种豁免制订最大残留限量的兽药以及7类禁用药。该草案意见反馈期为60天。[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经营的1批次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出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详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确保生物安全,现就兽用生物制品研制、生产和检验中使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详细]
4月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8期(总第404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其中,有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详细]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共303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详细]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3大类食品21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农药残留超限值、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详细]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2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山东省2022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详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2家单位申报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一步法)等2种兽药产品注册,并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
2022年7月22日,巴西农业、畜牧和供应部(MAP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第623号条例,即在动物源性食品的原料动物养殖和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兽药清单草案。[详细]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2〕7号),我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为做好2022年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了《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方案》。[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乳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2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