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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21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详细]
北京渔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注销了兽药生产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注销上述28家企业的440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自其兽药生产许可证注销之日起执行,具体日期可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详细]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玻璃纤维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日前,余姚某酱菜厂因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被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宁波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的“列严”。据悉,一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在银行业务办理、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都会受到负面影响。[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91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277项,现将批准的国家标准物质予以公布。[详细]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己二酸与2-乙基-2-(羟甲基)-1,3-丙二醇和4-(1,1-二甲基乙基)苯甲酸酯的聚合物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规范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1,6-己二酸与(E)-2-丁烯二酸和4,8-三环[5.2.1.02,7]癸烷二甲醇的聚合物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详细]
受益于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特别是简化行政许可类审批流程,以优化消费营商环境为指导,优化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我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在办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等审批事项业务上进一步得到便利。[详细]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详细]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2-(5-氯-2H-苯三唑-2-基)-6-(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餐饮质量监管工作健康稳定发展,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把好“五关”,深入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从严从实落实监管责任,全力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扎实筑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经研究,自2022年3月1日起,调整本市部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经研究,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等2个事项市级实施主体由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调整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