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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共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细]
根据清远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4类273批次食品,其中合格269批次,不合格4批次。[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4大类137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33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本次抽检样品104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和饼干等。抽检样品共计385批次,其中合格38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详细]
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加碘盐的认识,科学合理地选择和消费加碘盐,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出如下消费提示。[详细]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51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08批次,合格505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详细]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行动,致力打造一批“放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详细]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潘翠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设立村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点,引入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近日,凤城市市场监管局紧扣节令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特点,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详细]
2022年12月7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2)8490385号咨询文件,拟修订(EU)2018/848号条例附件II及VIII部分,即有机盐和其他食用盐的生产规则,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月4日。[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饼干、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156批次,其中合格15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尼卡巴嗪)。[详细]
2022年上半年,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65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率为2.28%。[详细]
4月26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6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详细]
为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以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户一档电子化、溯源信息实时化、系统使用便利化、基础数据集成化”为目标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四化”巩固提升行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