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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署,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管局自8月起,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详细]
韩秋香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动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12月1日起,固原市采取三项措施,组织开展了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详细]
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称成都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废弃油脂再次进行销售。我局随即向区检察院调取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因回收油脂再利用一事而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刑事判决书及案件相关文件材料。[详细]
定远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推行“一二三”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多项举措,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守牢全县食品安全底线。[详细]
12月6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与江南大学联合开展局校合作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活动。[详细]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贯彻工作,及时收集、解决《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赴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走访调研。[详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京签署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训基地合作协议。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周石平、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主任高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罗雪明出席签约授牌仪式。仪式上,高峰主任与罗雪明总工程师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训基地的合作协议》,周石平司长授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实训技术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训基地”牌匾。[详细]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统筹调配体系检查员,完成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工作。[详细]
2023年11月8日,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当事人杨某在投诉人鱼塘收购鱼时,使用“作弊秤”进行交易结算。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核,当事人杨某收购850斤的鱼实际称重结果为1100斤,少称重量250斤。经查,当事人杨某于2023年10月购买电子台秤,并私自在该电子台秤上加装了计量作弊芯片,造成实际1斤重的产品在该电子台秤显示重量为0.7斤左右(俗称7两秤);截止到案发,当事人使用该电子台秤与投诉人交易了3次,3次称重的鱼总量为5100斤,导致少称重量1500斤左右,鱼的交易价格为6元/斤,涉案金额[详细]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连日来,宜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详细]
12月6日,“2023年德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澳德乐时代广场举行。市政府副市长陈晓强、市政协副主席辛志才出席活动,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毕志国致辞。[详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断优化餐饮许可服务举措,最大程度地优化营商环境。[详细]
12月5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重点食品企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推进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信明喜主持会议并讲话。[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