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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的作用,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从2023年全系统查办的违法案件中选出13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水平,11月23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在东乡一中召开第二场全市校园食堂示范创建现场会,抚州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忠,东乡区委常委、副区长黄新河参加会议并讲话,抚州市局三级调研员汪建国主持会议。[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规范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日。[详细]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即将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紧盯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全面开展摸排,逐一上门检查指导,加大宣贯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详细]
为全面落实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近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暨第三方平台约谈会。市局二级调研员王少青,各县(市、区)局负责同志,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保定地区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在《办法》实施前,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发布提醒告诫。[详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深化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工作,提高标准实施效益,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为及时防控“流动餐车”集体聚餐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经过分析研讨,选择东营区、垦利区作为“流动餐车”集体聚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区域,对目前活跃的“流动餐车”,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餐车底数,逐个造册登记,经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发放备案凭证。实行“流动餐车”经营备案制、集体聚餐服务报备制,“流动餐车”北斗定位管理。[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对常见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警惕性,提升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防范和减少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做出以下提示。[详细]
11月24日,2023年陕甘川毗邻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商交流会议在宁强县召开。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交流了各自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经验。[详细]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对143种产品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全年组织抽查检验26472家企业生产经营的28265批次产品,发现3302家企业的347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3%,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详细]
为了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级能力验证)。[详细]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详细]
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全年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14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22个,涉及食品安全、电气安全、信息化安全、材料测试等领域,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076家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结果合格机构989家次,整改合格机构87家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