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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共计抽检保健食品样品35批次。合格样品35批次,合格率100%。[详细]
为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2年度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对全省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保健食品品种实施监督抽检。现将第一期监督抽检结果予以通告,328批次产品全部抽检合格。[详细]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2022年青海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65批次保健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详细]
2022年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6个产品。[详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特殊食品主要包含三大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食品涉及婴幼儿、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重点敏感人群,在满足特殊群体生理和营养需求的同时,更关系到特殊群体的健康安全,因此安全保障要求也更为严格。食品伙伴网在此结合2022年度监督抽检结果,汇总了特殊食品相关的风险因素,为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把控提供参考。[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详细]
自2023年3月1日起,俄罗斯保健食品(生物活性食品补充剂)将被纳入至强制性“数字标签”系统内。[详细]
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西安市市场监管按照“1556”工作思路,聚焦保健食品安全,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有力保障了全市保健食品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购。[详细]
截至10月26日,甘肃全省48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22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8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67名食品安全总监、160名食品安全员已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详细]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实验室联 [2019] 29 号)等相关规定,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保健食品中壳聚糖的检测方法》、《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实验室供应商评价准则(拟定)》等8项团体标准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详细]
2022年10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个产品。[详细]
6月14至16日,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副司长樊红平、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张兰兰一行到山东调研保健食品注册备案许可等相关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市局及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保健食品营养协会有关人员参加调研。[详细]
3月31日,四川省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集中约谈会,15家保健食品连锁经营单位、50余家经营门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等100余人参会。[详细]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4类51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09批次,不合格6批次。[详细]
越南食品安全局前期通告某日本进口保健食品涉嫌广告违法宣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