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监督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月饼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50批次产品,经检验,0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婚宴、自助餐等食品浪费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99号),现就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5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详细]
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即“两个责任”),7月11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暨宣贯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振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2022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11个产品。[详细]
在2022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餐饮食品安全,近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详细]
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半年总结”自查报告制度作为全年重项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对本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衡水市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详细]
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7个产品。[详细]
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6月底,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夏安”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宣传动员、集中攻坚、巩固提升3个阶段工作,对14类食品生产经营点位进行整治提升。[详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7日印发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市监〔2022〕63号,下称《办法》)。[详细]
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1个产品。[详细]
《卷曲形炒青绿茶加工技术规程》等2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2022年11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60个产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