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监督
7月1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9期、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共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详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茶叶位置编码与标识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详细]
为全面分析研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食品负责人付思伟,主持召开第六次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各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会议。[详细]
7月11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品连锁企业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宣讲会。[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223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经营企业5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详细]
在2022年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餐饮企业的环境卫生、就餐服务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持续推进品质餐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首都餐饮业品质,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详细]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7月10日起,本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再单独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凡是在本市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已取得《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详细]
夏季气温高、降雨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为防止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消费提示。[详细]
为扎实推进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需求,许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商户评选活动。[详细]
2023年以来,肇庆市食品检验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狠抓工作实效,多措并举高质量完成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详细]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糖果食品、餐饮食品共24批次。其中糖果食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2批次。[详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经2022 年11月16日省局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详细]
为保障夏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连日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餐饮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