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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4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2024年2月,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852批次,不合格504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2.11%。[详细]
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特殊食品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细化行业准入办理措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法规修订情况,我局对原《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稿)》,就相关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以“拟备案保健食品”申请生产许可等内容进行明确,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细]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详细]
2024年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5个产品。[详细]
11月21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廊坊市签署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协议,并召开首届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详细]
2024年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24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近期,松原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详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改革审批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主动性,促进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落实。[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潍坊市奎文区扎实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保味舌尖”调味品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调味品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11月15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调味品政企共治工作座谈会。二级调研员李红旺出席,12家驻太原市调味品品牌经营单位(办事处)负责人及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详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4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85号),现将涉及陕西省3家生产、5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弥补和解决当前监管中存在的行政处罚费时、费力,过程监管风险防范效能不高等现实问题,淮北市在全省首创出台《淮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详细]
11月22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6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