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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共3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合格9批次;糕点4批次,合格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2批次。[详细]

  • 2022年9月29日我局收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食安 2022-09-0699),显示海口龙华金盘琳琅饼屋经营的合桃酥饼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0.0306g/kg(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等23大类食品200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饼干、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重金属污染问题。[详细]

  •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15大类食品170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6批次,不合格样品43批次。[详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前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第二次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的品种主要是全市范围内部分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服务场所等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30个食品大类。本阶段共抽取食品样品102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0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整体抽检合格率为 98.44%。[详细]

  •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共计抽检普通食品74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21批次、糕点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酒类4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糖6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调味品2批次、饮料11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细]

  • 2022年9月6日,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鸽子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10月8日, 我局接到该公司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传来的《检验报告》显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批次鸽子肉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5日、6日。[详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前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第三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的品种主要是全市范围内部分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服务场所等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30个食品大类。本阶段共抽取食品样品10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0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整体抽检合格率为 98.04%。[详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9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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