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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餐饮具共575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566批次,不合格9批次。[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和饮料,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饼干、调味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多菌灵);肉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4大类154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44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个大类325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2大类228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23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11月7日至9日,该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教科体局及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配餐企业、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校园周边小卖部等相应经营单位22家,对食堂的米、面、肉、油、菜等食品及原材料由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检,同时对学校及周边小卖部是否存在经营“三无”食品、“可乐杯”、“奶茶杯”等新型电子烟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37号),现将涉及陕西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3大类154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44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餐饮具共471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61批次,不合格10批次。[详细]
11月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0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糖、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餐饮具共525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514批次,不合格11批次。[详细]
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共计公布5383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合格样品52249批次,不合格样品1582批次。大宗日常消费品合格率保持基本稳定。[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元旦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方便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详细]
今年6月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共收到10000余人次填写的有效调研问卷。8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对80批次样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80批次均合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