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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饼干、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7大类162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52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86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各类食品及原料的安全抽检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节前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详细]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专项抽检,共抽检17类食品143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详细]
11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赴平谷区局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督导检查,宣贯《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升许可核查能力、开展抽检核查处置等重点内容,对区局食品生产许可核查组织准备、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面予以指导帮促,助力区局以更高标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监管成效。[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饮料3批次[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NO2-计)、界限指标-偏硅酸]。[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6大类151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4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2大类食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320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2283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7批次。[详细]
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切,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参与度,拉近群众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距离,增进消费者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了解,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共收集调查问卷3200余份,抽检群众诉求较高、反映比较强烈的食品352批次,涵盖了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糕点、饮料等食品大类。相关抽检样品经检测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460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等。[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其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2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潼南区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