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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有红茶、鲜蜜瓜和咖哩粉等,涉及国家有越南和日本等。[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规定:“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那么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是否可以继续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我们广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伙伴网从各项法规及解读中为大家梳理相关规定,为大家答疑解惑。[详细]
春季来临,气温逐步升高,微生物开始大量繁殖,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东营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春季购买生鲜食品应仔细谨慎,安全第一。[详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加强全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工作要点,指导各级做好2024年食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详细]
3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详细]
超市货架上摆了过期食品,算不算销售?[详细]
在当前的外卖市场中,消费者普遍反映,在订购外卖时除了支付食品本身的费用外,还需额外支付打包费和包装费。不少知名品牌的外卖平台及餐饮连锁店均存在此类情况,这些额外费用通常以固定金额或按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然而,这种收费模式正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议。上海市消保委认为,这种强制打包费的做法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详细]
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压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散装食品的安全风险。近日,通渭县马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对散装食品销售规范专项检查工作。[详细]
为规范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健康,近日,通渭县陇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详细]
随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尤其是特殊食品的选购与使用安全。为此,我们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以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特殊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详细]
2024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国家食品安风险评估中心、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国家卫健委印发4项2024年版食养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等。[详细]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新法规的发布更有利于食品行业产品创新。需要注意的是,未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中药材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如违规使用,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处罚。[详细]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高等院校、高职、技工技师类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主体责任落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3月1日,市食药安办组织召开了全市高职院校集中约谈会。[详细]
为巩固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净化本市食品市场秩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于2023年7月-12月联合组织开展“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详细]
为切实做好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近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