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合格样品20批次,具体为:
1、食醋20批次,检验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总酸(以乙酸计)、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为:
1、怀仁市晋富仁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大曲(食醋)1批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应县春正府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正府酿造食醋1批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应县张子儒传统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2批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综合执法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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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抽检 抽样 调味品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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