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2大类食品6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上蔡县红太阳超市龙兴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荔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榴莲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2.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开封铁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桐珍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君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桃白茶味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1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
3.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广安路店销售的1批次广西沙糖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4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4.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广安路店销售的1批次河北皇冠梨,敌敌畏检出值为0.9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5.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广安路店销售的1批次红粉佳人(苹果),敌敌畏检出值为0.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
6.郑州航空港区献岭家老烩面翠园店使用的1批次小烩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7.郑州市二七区西部人家大盘鸡饭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8.美团蔬菜到家(焦作三六五市场店)(经营者为焦作市解放区叁陆伍小王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5.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mg/kg。
9.美团菜大全(普济路店)(经营者为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大兜小兜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5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0.早点相见(经营者为上蔡县胡艳丽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11.郑州市金水区张崔记米线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0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2.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家红龙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弘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弘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驿缘牧羊涮肉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焦作、南阳、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3年3月21日
TAGS:
淀粉 制品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解读
下一篇: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罐头食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