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糕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酒类、方便食品、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和速冻食品等17大类食品731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制品等6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五星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淮安市淮安区飞实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镇江京口润京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新禾润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张家港东二环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连云港市灌云县谭婆老火锅店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如皋市大时代超市销售的标称南通强龙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泰州市泰兴市黄涛淡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颡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盐城市亭湖区翠韵餐厅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徐州市丰县倍斯特超市销售的标称李府老石磨香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锡山区云林我家鲜生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南京花锦堂隐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相城区元和苏州市欧德福商业管理水韵花都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武进经发区吉明炒货场生产的蚕豆皇(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宿迁市宿城区宿盛自助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和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香满楼餐馆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泰州佰鑫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金巨鑫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其他盐渍水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通市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镇江市扬中市鸭得堡餐饮店使用的粉丝汤碗(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盐城市建湖爱亦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盐城市翠珊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翠珊淮果(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TAGS:
淀粉 食品安全 制品 炒货 肉制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1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号)
下一篇: 2023年9月4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