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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0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8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辛敏小吃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爽纯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沙,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林楚杂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得津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成琪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佳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揭阳市榕城区吉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津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品堂绿豆沙,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海珠区伟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奇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梅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阳江市江城区新通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阳江大发益智珍果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酸仁面(蜜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天河区长兴伟任肠粉店使用的碟子和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天河区长兴兴建小吃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天河区长兴兴建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光明区伍谷香粮油店销售的五谷蛋(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云浮市云城区新伟业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中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万德信百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中山鼎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福裕生活超市销售的淮山(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汕头市澄海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汤南小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都风味冬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厚街汇佳豪日用品商行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肇庆市鼎湖区贺华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生产的潮州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雅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阳江市江城区顺隆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万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莲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普宁市流沙亮彬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全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瑞兴生抽王酿造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TAGS:食品 抽检 兽药 重金属 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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