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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7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5-18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7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含山县环峰陈香高粱酒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沙洋县高阳镇蒸阳酒厂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禹会区春友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亳州市谯城区大个日用百货经销超市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沈业文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淘宝网淳滋堂蒲公英苦丁茶中医草(经营者为丰泽区创云食品商行)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亳州亳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蒡玉须青钱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灵璧县娄庄镇惠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好砂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阜阳市果百艺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进口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凤台县康之寿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九、谯城区张店乡徐红山食品超市销售的贡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天猫濡家味旗舰店(经营者为无为旭徽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无为旭徽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亳州市谯城区大个日用百货经销超市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安徽福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贡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福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三、天猫以减美旗舰店(经营者为漯河丰之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华耀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须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TAGS:食品安全 肉制品 抽检 食用油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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