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106个产品。[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76批次,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号〕,涉及辽宁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其中涉及我市8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计185批次,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期)》,其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灵芝》,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4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2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更好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作用,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实践经验,作如下决定。[详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网络订餐抽检专项,抽检餐饮食品3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等2个省份的4个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已通过评估,现予公布。[详细]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授予“三轴向振动计量及原位校准关键技术研究”等6项成果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授予“面向视觉健康的光生物学检测关键技术与应用”等15项成果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授予“复杂环境下交通测速在线计量及溯源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42项成果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三等奖。[详细]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检餐饮食品2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