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08个产品。[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即日起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DB31/2015-2013)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31/2022-2014)。[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8类产品2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糕点、蛋制品、调味品、餐饮具共102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14批次,不合格9批次。[详细]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3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等10类食品5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糕点、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和保健品。抽检样品共计538批次,其中合格53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糕点3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详细]
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学会秘书处组织对各单位会员提出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立项审查。现将经立项审查通过,拟立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26类食品4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详细]
2022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南京工业大学陈晓晔等相关人员组成起草组,开展了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详细]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8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6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水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和乳制品等9大类食品9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3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98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1个大类1105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