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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必读容易被企业“杀无赦”的10类经销商!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学院   |  2022-02-23
    与厂家结束合作关系这种事,对每一位经销商来说都不陌生。只要是从事经销生意,所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再亲密的合作关系,也终有走到头的一天。与小品牌或者杂牌挥手告别,这样的决定权可能更多地掌握在经销商手上,因为小品牌或者杂牌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某个经销商的体量可能是企业销售的10%、20%,甚至30%,企业在某种程度上还得看经销商的脸色行事。    与品牌企业合作则大有不同。其一,品牌不愁客户,大把的后备客户在排队等着,你就是那只乌鸦,只要一张嘴,肉就会掉在树下那只狐狸的嘴里;其二,品牌基本上是做全国市场,充其量你也只是个省级客户,没了你,人家东边不亮,西边亮;你没了人家,明天账上还有没有现金流,都得打个问号。所以,被企业“杀无赦”的十类经销商,讨论的是与品牌企业打交道过程中,容易被忽略的动作,不被控制的关系。    当我们挖空心思、费尽周折拿到某个大品牌的经销权时,确实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品牌企业所具有的资源和优势,是很多中小企业无法给予的。比若说凭着大品牌的金字招牌,经销商开拓下线客户的难度大幅降低,构建的这种关系,为经销商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做了*有效的铺垫;又比如品牌产品也降低了终端的销售难度,既有利于建立门店的销售流量,也能够提升门店形象和档次。    但是(令人讨厌的事情都是从“但是”开始的),与品牌企业合作,经销商实际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像旧时戏班子去财主老爷家唱堂会,你得懂财主老爷家的规矩和忌讳,什么让唱,什么不让唱,得心里有个谱。财主老爷家的四姨太,刚刚和人私奔,你就别唱什么《西厢记》;明知道老爷都上没几根发丝,你也别逮着《秃子劝妻》不放。与品牌企业合作,同样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显规则与潜规则,你若不能深谙其道,等到被裁撤的那一天,就只能选一曲《窦娥冤》聊以**了。    在我的销售生涯中,面对过全国数以万计的经销商,在这群经销商中,保持每个月2%的客户流失率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指标。换句话说,也就是相当于每个月有200个经销商失去品牌的经销权,他们都是跟着品牌企业在一个战壕战斗过的小伙伴,而今天,无论是情愿或不情愿,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终失去合作的机会。对于企业而言,他们的离开,可能只是增加了0.01%客户流失率,但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经销商而言,就是100%失去了经销。我们总结容易被企业“杀无赦”的十类经销商,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让每一个0.01%冰冷数字背后对应的经销商,显得更加鲜活、生动,让他们成为后来者的对标和参照。    **类:员工创业型经销商    别以为没有“家*”这一说,品牌企业的排他性销售要求,对内和对外事实上是有差别的。    对于强势的品牌企业,在渠道里发通告*止经营同类竞品、在终端进行竞品清理,都是见怪不怪的事情。按道理说,在自由市场里,经销商愿意经营什么品牌的产品,这是经销商的事,企业在这里横插一杠子,用外行人的话,叫做无理取闹。但是行内的人你得明白,中国的品牌企业,基本是渠道导向型,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对渠道的控制能力;国外的品牌企业,基本属于产品导向型,他们之所以成为品牌,是因为产品对渠道的黏性。产品的可替换性是国内品牌企业,必须要开展排他性销售的**位原因。同类竞品三天两头在自己渠道里整事,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这种对经销商排他性的销售要求,重点又在某一特定的经销商人群。这群经销商就是从本企业离职后的员工,改做企业的经销商,其中又以省市级经销商为甚。现在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有支持员工的创业计划,品牌企业也大量使用这个方法来开疆拓土。员工转做经销商,对于企业来说有很多先天优势和便利,而这些员工在创业之初,也多多少少接受了企业在资金、货物、人才上的各种帮助。    正因为这种脱不掉的血缘关系,企业对员工类经销商,从骨子脱不掉“家*”与“恩惠”的印记。我看到不少这类经销商做大后,也想摆脱这种束缚和阴影,首当其冲的就是在做不做竞品的问题上与企业发生冲突。    经销商有这种想法很正常。一是做大后,多少有些功成名就的财务自由感,经销商希望接触更多的平台和企业,为自己再找一条路;二是同级别的非员工型的经销商,大摇大摆地手里攥着几个同类大品牌,生意风生水起,年年是东边不亮西边亮。可是,你得明白,当试图在做与不做竞品问题上,与公司博弈的时候,企业嗅到的**个味道就是“背叛”,尤其是家族氛围浓厚的企业。面对一个潜在的、一定会侵蚀自己品牌渠道的竞争对手,而且这家伙还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如果你是企业,还会和风细雨、坦然处之吗?不痛下杀手,他还是那个一将功成万骨枯大品牌吗?    作为这一类型的经销商,其实*重要是想明白,为什么要做这个经销商?商人*重要的是渔利,只要跟着品牌有钱赚,企业持续地支持你,姿态低一点只是技术问题,如果老是担心和企业分手,要给自己找一条出路,你的潜意识就真的会把你推到分手的境地;如果只是看着别的经销商能够多品牌经营,感觉权益不平等,你也得明白,人家能够背靠几个大品牌,没有当初创业那几年的风险与艰辛,哪有今天的好日子,别光看着贼吃肉,没看到贼挨打!    **类:**湖型经销商    别沾企业的小便宜,这年头,谁都不傻,谁的心里都有本账。    在我亲历的经销商裁撤里,有些经销商被企业抛弃掉,直接的***可能是某件无关轻重的事情。但现象背后的真实原因,很多经销商可能至死都还不明白。    民营企业发展初期,都不会非常规范,比如货款结算大部分都是对私账户,经销商汇完款后再在汇款凭证上写好自己的门店,再用传真传回企业给公司财务**。    曾经有一个跟着企业一同成长起来的南京经销商,生意做得很好,又是老经销商,企业平时的支持力度自然比较大。但是,这个“聪明”的经销商发现了企业的财务漏洞:对私账户,一般查不到汇款人信息。由于每天会有很多人同时汇款,企业财务要花大量时间才能将这些进账和货款一一核对清楚,有些相同款项就需要通过汇款时间和电话进行鉴别。但是为了不耽误销售进度,企业在接到汇款单后,会做一个初次的台账,作为发货的依据。这个经销商就自作聪明,将同一张已经进过账的汇款单,私自修改下日期,特意间隔几天后再作为汇款凭证传真给公司,并向公司申报了两笔货款,结果那个月的发货和进账,财务就是对不上账。*后花了两个月时间,查出了这笔汇款的问题。虽然只是让那个南京经销商补回了差额货款,但企业老板的脸色,绿得比刷漆了的黄瓜还难看。    再后来,这个经销商向公司要资源、要支持、要政策,企业的回复基本是三个字“再讨论”。两年以后,这个属于核心客户级别的经销商,只是在一次**检查中,因为店面陈列不规范而被按照规定的*高上限取消了经销资格。在被取消资格的那一刻,这个经销商还认为是督导人员小题大做,销售人员落井下石,以为给企业老板打个电话就能解决,结果连老板的电话都打不通了。    喜欢占小便宜的经销商,不仅是在货款上动歪脑筋,在促销赠品的兑现上、在装修费用的补贴上,能蹭一点算一点。总以为没人知道,即使有人知道,企业老板人多事杂哪里管得到。但你要想想,品牌企业越大越规范,企业养了那么多人,总有人会在老板面前表功,要么体现自己的专业,要么表达自己的忠诚,任何问题暴露只是时间问题。当有机会和企业老板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至少说明你还真是企业的重要客户,有些小聪明,千万不要耍,高手过招,比的是谁更少犯错,绝不是一招制胜。    容易被企业“杀无赦”的经销商中,除了在**篇中介绍的员工型经销商和元老型经销商,存在认知不足外,在品牌企业里,还有四类经销商,容易触碰企业的红线,成为企业大开杀戒的对象。    第三类:“行动厌倦症”型经销商    别只看到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    从生意的逻辑上来说,在商言商,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经销商唯利是图也情有可原。但是,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古训,也需要有空没空拿出来温习温习!应该说,绝大多数经销商在一个行业待久了,总觉得自己选错了企业或行业,赚钱辛苦、来钱也慢、还整天两头受气。总觉得“别人家的孩子”不仅乖巧礼貌,还科科考百分。因此,每每面对外面野花野草的诱惑时,总是有一种“不采白不采”的贼心。    我亲手处理过一个福建某地级市的经销商。那是05、06年中国股市一片红火的时候,他一门心思扑在股市上,手握着一个地级市的经销权,却多次被下线客户投诉送货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库存大量缺货,把新上任办事处经理的旁敲侧击根本不当一回事。    办事处是干嘛的?就是要完成销量的。新官上任,你都拖到人家的大腿腹股沟了,人家弄死你的心早有了,只是苦于地级市的核心经销商资格,一直没有动手。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就三天两头在总部的报告上,给这个经销商上眼药,反复历数这个经销商的八大罪状、十大劣迹,连截留促销海报这种猴年马月的小事都给他翻了出来。本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核心经销商基本上能不动就不动,以免伤筋动骨,但架不住这个办事处经理天天上眼药,我就专程过去拜访了一次。    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正事还没聊两句,他的话头就转到股市上去了,一边神秘兮兮给我透漏什么股市内幕,一边不无得意地告诉我现在股市来钱有多容易。随后,我又走访了他下辖的客户,了解了网点对他的评价,我们就着手客户的更替,结果这个经销商的撤销流程,我还没有回到公司,流程已经走完了。    可笑的是,08年股灾以后,这个经销商又死乞白赖找到公司希望再拿回经销权,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其实像这样的经销商,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以后,容易陷入到“行业厌倦症”的状态,我看到过形形**的经销商跨行去开酒店、搞**、跑到江西景德镇搞陶瓷收藏、甚至进入地产搞房产开发,但绝大多数都灰头土脸的铩羽而归。做生不如做熟,做熟不如做透,这山望着那山高的经销商们,若没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深耕精神,迟早要撞得头破血流。    第四类:选边站队型经销商    别热衷于企业内部的人事斗争,别人家的事,不值得搭上你的生意。    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中国,品牌企业生存的时间少则5、6年,多则2、30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谁家没有点陈芝麻烂谷子的旧年往事,不堪回首的*心伤疤不足向外人道。经销商对这些事好奇也就罢了,喜欢八卦就是你的不对。    在品牌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是一件挺常见的事情。尤其是营销负责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以雇佣的形式贡献自己合适的经验。难免有些江湖高手一时春风得意以致忘乎所以,或功高震主、或大权独揽,扶持三两个亲信、拉拢十几个经销商,搞个小团体、结成个什么联盟,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曾经有个北京的经销商,是企业早期营销负责人一手扶持起来的标杆市场,也赶上了渠道改制和品牌升级的好时机。这个经销商对这位营销负责人心存感激,自然私下也就走得比较近。    事情的转折在2004年,这位销售负责人和企业老板,在发展思路和合作方式出现了比较大的偏差,*后无奈选择离职。企业考虑到经销商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对这位营销负责人开发出来的经销商,不仅没有排斥,反而开出更加优惠的条件进行单独扶持。那个北京经销商认为,让营销负责人离职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对企业新政指手画脚,挑三拣四。企业老板考虑到市场现实,也没有和这个经销商过多计较。    还得强调做经销商,*重要的是选择的企业和品牌有没有发展前景。谁来掌舵、往哪个方向走,这不是经销商可以控制的问题。可是,北京的经销商在市场配合上也开始抵触,不拓展渠道、不开发网点,不进小区、不搞推广,甚至联合几个同类型经销商利用政策抵制进货、**退货。以此要挟厂家重新召回那个营销负责人。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个发动抵制进货的北京经销商,*终被作为典型“杀无赦”,而那几个曾经参与联合抵制进货的经销商,一看风头不对,立马乖乖地该干嘛干嘛!企业里人来人往,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高层变动,经销商完全没有必要卷入其中,成为牺牲品。记得人家的好,是一回事,知道人家为什么对你这么好,是另外一回事。    第五类:用江湖规矩代替生意规则型经销商    不按规矩出牌,必将被规矩打败。    有些经销商做大以后,在地方上黑白两道通吃,结三教九流行手眼通天。不用做生意的规矩做贸易,自恃厂家在地方上离不开自己,对企业的一线销售人员,横挑眉毛竖挑眼,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活生生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土**。    早年在哈尔滨有个经销商,自认为在东北算得上是“一条好汉”,自己接手过的品牌,没人敢碰,对企业要资源,和**收保护费都快没什么差别了。销量不完成不说,没事就威胁销售人员,不把费用打到经销商账上,今天就别想离开哈尔滨之类云云,弄得一线销售人员两三个月才敢偷偷摸摸在哈尔滨露下脸。估计这哥们看着企业没什么大的动静,想着光说不练假把式,趁着谈经销权问题的时机真把办事处经理打破了头,办事处报警后也被不了了之。这下经销商更加有恃无恐,放言谁敢动他的哈尔滨经销权,企业的人来一对打一双。    对于这样打打杀杀的经销商,拿掉一个就是去掉一个毒瘤。哈尔滨市场你要捣乱,那就放一放,先不做就是了。反正中国这么大的市场,先集中资源,把别的市场做深做透,企业又不会只靠着某一个市场活着。你要从其他地方进货,扰乱市场,我们就给周边经销商下通告,谁敢给哈尔滨供货,一起取缔经销权。    这一放,哈尔滨市场就放了三年。这个靠着捣糨糊的经销商自己折腾了一年多时间,没有市场规划、没有政策支持,哪里赚得到钱?再大的经销商也得赚钱养家,赚不到钱的江湖手段,短时间搞搞可以,时间长了没人受得了。    第六类:热血冲动型经销商    看不懂人家凭什么赚钱,自己一头扎进去,却被呛得肺积水。    跨行进入经销商圈子,是很多热血青年创业选择之一。这句话说起来就比较绕口,细究起来还真觉得很不靠谱。一来是做生不如做熟,跨行做经销,本来就犯了这个忌讳;二是原来混的那个圈子多半时运不济,否则为什么会选择跨行?这样一算来,这样的人进入经销商圈子,行业资源和能力都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这种类型的经销商,在很多行业都不是少数。他们看中了品牌企业的影响力,以为傍上品牌,就是灵丹妙药,就能财源滚滚。这类经销商和得了“行业厌倦症”的老经销商一样,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自己即将跨入的行业。    一个从洁具行业转行的销售人员,因为与同在建材行业的某照明品牌的销售人员相熟,私下得到区域独此一家的承诺,毅然决然地从公司辞职,拿着十年来积累的50万本钱,投入到了某成熟品牌厂家的怀抱。凭着创业热情,前三个月,这个转型的经销商干得热火朝天,可三个月一过,经销商发现,原来以为拿到的品牌够响,开店就能黄金万两。哪知道50万现金转变成库存以后,根本没钱再进行后续投入,而品牌厂家的人三天两头过来压货、催款,自己的日子过得是一天比一天难受啊!    销售人员是靠销售回款拿工资的,尤其是品牌企业对业绩的追求更是严苛,没有业绩,再亲的兄弟也会成为仇人。企业的销售人员先是在该区域开发了其他经销商,再后来是逐步减少对这个经销商的投入支持,不到一年,这个经销商就被接任的销售人员给撤了。    其实,这里提出一个很好的问题:经销成熟的大品牌到底能不能赚钱?我的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接成熟品牌能够赚钱的只有两类经销商:一类是跟着企业从小到大的经销商,有积累、有发展、深谙企业的运作习惯;一类是钱多人“傻”的经销商,随便品牌企业的人怎么折腾,只要行动坚决、有持续的现金投入,把别人都熬死了,*后剩下的,一定是钱多人“傻”的那个。    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伴随着品牌分化与重组的过程,其中一个重要的动作,就是设立子品牌,进入新行业、新渠道。很多优势品牌在原行业、原渠道扎下根后,通过设立新品牌的方式寻找增长点,势必要通过重新征召经销商独立开展业务。而经销商与这些有个好爹、有个好娘的新品牌打交道的时候,更尤其容易犯一些经验性错误。    第七类:能将就则将就型经销商    把客气话当真话,把人当圣人,*后被这些真话和圣人给弄死。    在一个千亿级的集团企业,以事业部制设立子公司进入新行业是常见手法。在其设立的众多子公司里,流传着这样一个传播面极广的“兰州拉面”的故事。    子公司的总经理,是从其他事业部的高层升职跨调过来,年收入也是轻松过百万的人,无论多大的阵仗和排场,也是开过眼界的。虽然是一家新公司、虽然这家公司在新行业里资历尚浅,但背靠强大的母公司实力,这两年发展势头也非常迅猛。    销售出身的总经理拜访核心客户,是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听说西北的空白区域甘肃省开发了一个省级客户,总经理便亲身前往一探虚实。拜访完客户走市场,看完办公室看仓库,说着、说着就到了饭点的时间。**次与合作企业的*高领导吃饭,甘肃经销商还是着实客套了一番,总经理也没放在心上,也跟着客气:随便吧,吃点地方特色就行。谁想经销商是西北人,一来比较实在,二则也可能接了这么大块区域,手头有些羞涩,一听说随便吃点地方特色,还真把客人领到了一个十尺见方的小拉面馆,一人点了碗牛肉拉面,呼呼啦啦,简单对付了事。    作为新公司的总经理,倒不是因为吃了这碗拉面心里窝火,而是从吃拉面这件事上产生了两个疑惑:甘肃这么大一个市场,这个经销商有没有钱做市场?我高低算一个领导,大老远从广东跑到甘肃,晚餐就对付一顿兰州拉面,你是不是打心眼里不重视我们这个新品牌?    后来的很多场合,总经理对这个经销商评价*多的一句话就是:这个经销商行不行啊?!区域销售人员在这样的压力和氛围下面,经销商的*后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人性,品牌企业设立的新品牌、子公司,他既不是优势的品牌企业,但也绝不是一个“小微”公司,他既有大企业的文化,也有品牌企业的思维。    第八类:拿鸡毛当令箭型经销商    看不清形势,找不到重点,下一个优化的对象就是你。    品牌企业下辖的新公司、新品牌,首先是一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有销量、活下来才是*主要的矛盾。品牌企业的市场日渐成熟,严打窜货、乱价是日常销售管理的重要工作。新品牌、新公司要不要打击窜货、乱价?理论上肯定是要的,但是,不是*重要的。    四川有个从事安防特种设备的经销商接到了一个新品牌,这个新品牌背靠母公司强大的市场号召力,迅速在四川打开了市场。这个经销商一心想借助新品牌快速转型,投钱、投人、投精力,在市场开发的**年,就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列入到了公司的核心客户之列。    合作的转折点发生在**年,由于四川市场的快速启动,加上强大的母品牌背书,重庆市场也很快招募到了一个批发大户。重庆与四川的天然地理位置,加上重庆客户强大的市场辐射能力,与重庆相邻的四川区域的宜宾、泸州被重庆客户大肆窜货。四川经销商急了,拿着窜货证据不断向公司投诉,公司考虑在发展初期,有一定的交叉区域窜货是好事,本想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两头打圆场。谁想四川经销商见公司迟迟没有反应,竟然四川散发投诉函,指公司必须“认清形势、站稳立场”,散播诸如“有道合和,无道失统,失统大乱,大乱玩玩”之类言论,将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降至冰点。一年后,经销商销量下滑,两年后,撤出了经销商队伍。    初创公司,即使他是品牌公司下辖的初创公司,冲销量、开市场永远是**位的。窜货本身也分为良性和恶性,不同的发展阶段,公司的工作重点也有差别,经销商抓不住问题关键,纠缠于旁枝末节,只能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第九类:占坑不拉型经销商    希望通过经销商方式将品牌及子品牌在区域进行垄断,一劳永逸、坐收渔利的事,偶尔有,但不会永远有。有些经销商因为接到了一个品牌尝到了甜头,当品牌再推出新品牌或者进入新渠道时,也会义无反顾地要将自己所在区域的经销权拿在手里。新品牌、新渠道会涉及到行业资源的问题,这些老经销商可能本身既不具备这样的资源,也不想通过投入来积累这样的资源,只是想把自己区域的直接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里罢了。深圳有个经销商由于经销某品牌起家,手下发展了几百家网点、一年几千万的销售额,当某品牌推出新渠道的子品牌时,深圳经销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将这个子品牌斡旋到手。    老经销商做新渠道,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资源不匹配、人员不匹配、产品也不匹配。要打破原来的路径依赖,改变一种赚钱的方式,对很多经销商而言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深圳经销商也是一样,经过前期的初步投入后,市场效果并不明显,经销商又走到了靠着原有模式发货的状态,等市场的自然发展、等企业的市场投入。虽然这个经销商的新品牌销量不是全国*差的,但是销售的产品基本是靠着原有渠道在冲货。三年后,新公司的业务模式基本成型,但深圳经销商的新渠道建设还在原地踏步。在后期的渠道整合中,深圳经销商的经销权,不仅新品牌被拿掉,老品牌也由于窜货太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被重新划小了区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品牌经销商接子品牌时,一定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没有脱一层皮的准备,就不要打接子品牌的主意。    第十类:不懂潜规则经销商    不和有厂家裙带关系的经销商位于同一竞争位置,尤其是两者可能是直接竞争关系。    什么叫不与有厂家裙带关系的经销商位于同一竞争位置?举例来说就是,如果你准备接合肥地区专卖渠道的经销权,而厂家还会在该地区设立其他经销商经营专卖渠道,你就得看看这些“其他经销商”当中,有没有和企业高层、尤其是创始人有着“三同”关系(同学、同乡、同事)的人。如果答案是有,那你在接品牌时,就要慎之又慎了。相比于前面九类经销商,第十类经销商是死得*冤的经销商,因为这条潜规则,是经销商选择标准里潜得*深的一条。    我们知道,成熟品牌,经销商格局和分布基本成型,你要想插上一杠子,还真比较难。但是在品牌企业开拓新业务、新渠道、新品牌时,这样一些看似诱人的陷阱,又离我们不远。    这条潜规则的破坏力在于,你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你的竞争对手,为了自身利益,会以怎样的方式、在怎样的场景下面,与企业高层或创始人,阐述你正常的市场行为。这种信息不对等,会造成你的很多市场努力,*终被一句话吹得烟消云散。在企业里,包括在品牌企业里,也有很多非市场化行为,记住,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曾接触过一个合肥经销商,在政府工程**方面能力很强,他接到的品牌是一家行业**品牌设立的新渠道。本以为强强结合,事业可以顺风顺水地发展下去,谁知和他在同一区域的另一个新渠道经销商,由于屡屡在项目竞争上失手,便开始向公司多次投诉其低价围抢工程。并利用和老板同学是老乡的关系,在老板面前吹风,暗指合肥经销商与当地办事处经理私下**、私送干股,并克扣其他经销商资源,重点支持合肥的新经销商。在这样一个先入为主的结论之下,在企业错综复杂的实力角逐之下,即使*后查证的结果是查无实据,这个合肥经销商,以及办事处经理*后都成了“杀无赦”的对象。    其实这样的案例,在民营企业中并不少见,有些案例即使没有这么明显,也会因为亲疏有序、内外有别,经销商获取的资源也千差万别。而一旦涉及到直接的利益冲突,这种差别就会特别明显。
    黄润霖,专职营销咨询顾问,专注于经销商的运营升级和销售人员的技巧提升,个人微信号:hrlandh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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