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48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涉及餐饮食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等11大类食品,有1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皮皮虾、梭子蟹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皮皮虾、梭子蟹检出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泽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皮皮虾、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菜市场华悦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菜市场华悦水产店销售的精品梭子蟹。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甲壳类动物中的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皮皮虾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养殖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美地超市分店销售的、内蒙多伦惠民草原野果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棘果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龙旺木火铁锅炖鱼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可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CFU/g。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批次食醋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醋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苏志忠调料醋酱油经销部销售的、四子王旗苏氏爱心助残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粮米醋(食用醋)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醋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g/kg。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小周粮油批发部销售的、内蒙古熠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绵白糖检出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新区小田超市二店销售的、内蒙古蒙金穗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检出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还原糖分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质量。(GB/T1445-2018)《绵白糖》中规定,绵白糖中还原糖分限量范围1.5-2.5g/100g。还原糖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产生过多的还原糖分;还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亚麻籽油》(GB/T 8235-2019)中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一级成品亚麻籽油中最大限量值为1mg/g。亚麻籽油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等。食用酸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除上述产品外,2批次酒类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分别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新区小田超市二店销售的、包头市蒙龙食酿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情茶缸枸杞酒;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利建超市门店销售的、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酒厂生产的烧酒,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