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实现食品安全终端见效,确保双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9月11日至16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抚州市、赣州市、吉安市等地对肉制品、粮油、酒水、饮料等5家生产企业和2家小作坊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在现场对企业的生产车间、原辅料库、添加剂库、成品库等场地及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风险排查,重点检查了企业进货检验、生产关键控制点、出厂检验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记录落实情况,现场抽查了企业部分产品的生产记录、进销货台账等相关记录,并针对部分企业多批次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核查。
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共发现问题25个,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食品生产者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食品生产者限期整改到位,对个别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作进一步核查处置。检查组要求食品生产者自觉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对企业问题分类施治,督促整改,及时反馈处置信息,形成食品生产监管闭环管理机制。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各类食品生产主体的专项整治,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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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肉制品 粮油 食品生产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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