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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来找茬】第十期净含量单位标示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5-02
   编者按:确保食品标签的合规性一直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重要环节,也是被投诉举报的热点之一,为促进大家对食品标签合规性的交流,食品论坛坛友“zcslantian”策划了【食品标签来找茬】活动。
 
  每期一款标签,找出标签中不合理之处。


 
  解析
 
  答案提示(仅做参考,由于水平所限,或有所遗漏):
 
  1、 繁体字“烏龍茶”。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2、 声称“无糖”,按照GB 28050的4.2要求,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3、 “无糖”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参见GB 28050附录B最后一句。
 
  4、 净含量单位标示不规范——“净含量:500 ML”,应标示“净含量:500 mL”或“净含量:500 ml”或“净含量:500 毫升”;
 
  5、 配料强调“精选武夷山大红袍”,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6、 营养成分表字迹模糊、不清晰,不符合GB 7718“3.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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