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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6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由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一份《检验报告》,称在“迪庆州XX学校清真食堂”抽样的“自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3月7日,《植物源性食品中噻菌铜、噻唑锌、噻森铜三种农药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审会在南京顺利召开。[详细]
为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分装与包装、销售、配送等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更好地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我会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指导下,组织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及食品经营相关企业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工作一是要重点针对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生产企业的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要求进行检查;二是向企业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宣传工作,宣传介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意义、目的及相关国家标准,教育引导广大生产者增强环保意识、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详细]
我国与干酪相关的现行食品安全标准有两个:GB54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和GB251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因而可将目前市售干酪分为干酪、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三大类。[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餐饮具共74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732批次,不合格8批次。[详细]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9日。[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糖、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餐饮具共10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6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详细]
近期,为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能力素质,更好地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业务培训,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印发了《食品生产环节培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设置课程、规范授课内容、全面开展培训,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从业人员能力与食品产业发展不相适应问题,持续推进我市食品企业健康发展。[详细]
今年9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明确要求。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继“中秋”“国庆”两节前开展月饼、茶叶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检查后,10月8日,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详细]
2023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30838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5547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60%,较2022年同期下降0.33个百分点。[详细]
2023年前三季度,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8839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00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03%,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餐饮食品(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特殊膳食食品(质量指标不达标)、水果制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详细]
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食品检测国家标准细化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详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鉴别”是否是强制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详细]
近期,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