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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采取集中捐赠的方式开展合格备用样品再利用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呼和浩特市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的合格备份样品开展捐赠活动。[详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详细]
12月5日,汉中市暨汉台区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在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举行。[详细]
立冬之后,天气变冷,火锅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食用火锅,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大家提个醒。[详细]
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党建品牌全面引领,科学回应大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宜黄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始终把人民至上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详细]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8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6批次,其中,有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详细]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我们特地编写了本系列宣传内容,希望能够帮助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办法》,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详细]
为进一步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以“严”为基调,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行业主体责任,近日,阿克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集中用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集中用餐群众饮食安全。此次检查聚焦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集中用餐单位,强化协调联动、坚持问题导向、聚力严查整治。[详细]
关于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查处疑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秋冬季节是海参消费旺季,为确保广大市民购买到放心、安全的海参制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在选购、贮存、食用海参制品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详细]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被称为生鲜产品“美颜神器”的“生鲜灯”将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全面禁用“生鲜灯”首日,福建已有部分商家被罚。[详细]
12月1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北京签署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训基地合作协议。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出席签约授牌仪式并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实训技术研究院授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训基地”,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主任高峰、省局总工程师罗雪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董诗源主持签约仪式。[详细]
为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全链条风险管理流程,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全面精准防控,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各区、县(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300余家,对2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详细]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分享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11月28日,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合肥工业学校召开全市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校园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市管学校、在肥高校食品安全总监等140人参加会议。[详细]
为倡导商品适度包装和绿色消费,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销售环节、主产销区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现公布第五批典型案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