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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制食用菌中水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何处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互联网快速、便捷的点餐模式,助推消费者生活方式的改变,让快节奏的你足不出户解决吃饭问题。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详细]
近期,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烟台苹果香飘园,产业丰收正当时》为题的报送的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经验被确定为第二批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是本次山东省上榜的6个案例之一。全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经组织申报、地方推荐和专家评审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公布。本批次共有80个案例入选。[详细]
为增强脱盐乳清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生产技术工艺及质量控制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3〕258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10家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入围揭榜单位,现予以公布。[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0批次样品,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4月7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暂行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
为提升省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成效,11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省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情况汇报会,省局食品抽检处主要负责人,食品抽检秘书处、承检机构现场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各现场检查组组长,省本级承检机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号),涉及河南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1批次样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在我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贯彻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综合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检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目前,该项“点题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检查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363家次,排查整治覆盖率达100%,发现问题线索165条,已推动完成整改151条;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为100%;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为100%。[详细]
2024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6个产品。[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黑龙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近期,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食堂(自营、外包)分批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约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