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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6批次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秋粮收购行为、压实秋粮收购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种粮户权益,11月23-24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联合开展2023年度秋粮收购专项检查。[详细]
2024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34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近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连续对辖区集中用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过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机关企事业员工食品安全。[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要求,现提醒告诫如下。[详细]
2024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1个产品。[详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详细]
集中用餐单位因其供餐范围广,就餐人数多,历来处于社会舆论关注的中心。为切实守护好这一食品安全网关键节点,进一步规范学校(含幼托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详细]
2024年4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11个产品。[详细]
2024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5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2024年4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9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2024年4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9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2024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8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2024年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9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为引导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自治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