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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7类食品9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7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近期,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共10批次。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等10类食品4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6大类食品593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4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7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3期通告,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饮料、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03批次,其中合格499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和恩诺沙星]、饮料1批次。[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69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方便食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84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速冻食品、方便食品9大类食品共6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详细]
根据清远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和2022年清远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208批次食品,其中合格201批次,不合格7批次。[详细]
经过前期的调研和研制,现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现向有关行业部门、生产和检测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详细]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0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速冻食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6类食品8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冷冻饮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7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0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近期,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