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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等30大类1770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32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食用农产品、糕点等4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详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28大类1769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32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共10类食品9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糖,方便食品5类食品5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5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10大类食品83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2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详细]
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7大类食品35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详细]
近期,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酒类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详细]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2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豆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抽检116批次,其中合格11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2.59%。[详细]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粽子46批次,包括:流通领域40批次,生产领域5批次,小作坊1批次。本次抽检的粽子全部合格。[详细]
本次对端午节令食品(粽子)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批次,其中合格9批次,不合格0批次。[详细]
为规范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异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已经2022年7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详细]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等26类食品101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6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饮料等10大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中24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5类食品6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8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